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2014、2015年度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已逾两年。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社会科学研究处会同华侨华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该项目的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二、结题要求
(一)受理范围
2014年度、2015年度立项的“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包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成果要求
1.项目成果的第一署名为“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项目”;
2.以专著结项的重点项目,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本人的专著成果(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半年);以论文结项的重点项目,须有1篇一类A核心刊物论文或2篇一类B论文或1篇一类B及2篇二类A论文;
3.以专著结项的一般项目,须提交项目负责人本人的专著成果(结项后正式出版不得迟于半年);以论文结项的一般项目,须有1篇一类B核心刊物论文或2篇二类A论文或1篇二类A及2篇二类B论文。
4.期刊分类依据《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华大科〔2013〕7号文)
三、结题程序和材料提交
1.请项目负责人下载填写《华侨大学 “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双面印制),单位审核盖章。结题成果两套(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封底,左侧装订,下同),经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华侨华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1418室)申请结项。
2.结项审批书中的经费决算表需经财务处审查盖章。
四、其他事宜
1.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督促项目组及时开展科研工作,保证项目按时结题。
2.通过结题的项目,将拨付项目经费余款。
3.结题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要将电子版材料(含表格、结题成果等)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将邮件主题和文件打包重命名为“×××(姓名):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一般/重点)项目结题材料”。
社科处联系人:周新原;联系电话:0592-6161800。华侨华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沈仕洁;联系电话:0592-6162101;
附件1: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专项课题项目结项审批书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